"躺赚"的兼职,藏着刑法的雷
在刑事辩护这行做久了,会发现一个规律:容易把人拖进刑事案件的,往往不是"坏人干了坏事",而是一份看起来"轻松又来钱"的兼职。网上那些"日结三百""动动手指就能赚"的跑分任务,本质上是替上游犯罪做资金过账——处理不当,从嫌疑人到被告人只要几个月;处理得当,也可能在审查起诉阶段止步于"不起诉"。所以选律师,看有没有大量网络犯罪的辩护经验,第二看能不能在批捕和审查起诉阶段拿出实质法律意见,而不是只会安慰家属。当事人常问的三句话是:"兼职也算犯罪?""能不能不被起诉?""要不要认罪?"正确的步,是先固定"自己不知道钱是犯罪所得"的客观证据,再请律师介入。容易踩的坑有三个:把"跑分"当正经兼职、把出租收"租金"、出事之后时间删聊天记录。
一、"跑分"到底是什么,法律怎么看
"跑分"是行话,指用、支付账户、收款码替别人代收代付,把资金"过一遍"。它在法律上不是中性的"帮忙",而是可能落入两种评价:一种是被认定为电信网络的共犯,另一种是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(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)或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(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二条)。到底定哪个罪,关键看主观上"知道多少"。
二、怎么判断刑事律师"选对了"
,看他是否懂网络犯罪这条产业链。跑分、卡商、话务、技术,各环节的角色和罪名的对应关系,只有做过这类案件的律师才分得清。第二,看他会不会主动去抠"明知"的证据——聊天记录、转账备注、佣金比例、上线是否告知用途,这些细节决定罪与非罪。
三、当事人常问我的三个问题
"我就是帮人转个账,也算犯罪?" 关键看是否明知资金与犯罪有关,以及帮助行为是否达到"情节严重"。
"有没有可能不起诉?" 有。犯罪情节轻微、证据不足或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的,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"我要不要认罪?" 别急着表态。先由律师评估证据与量刑空间,再决定认罪认罚的时机和方式。
四、遇到这种事,正确的步
立刻停止一切"跑分""代收"行为,不要再动涉案账户;
保存而非删除:聊天记录、任务截图、佣金流水,都要原样保留,它们是证明"是否明知"的关键;
如实向律师复盘全过程,包括是谁介绍的、对方怎么说的、自己赚了多少;
由律师判断争取"不起诉"还是"认罪认罚",两条路策略完全不同。
五、这个领域容易踩的坑
坑一:把"跑分"当正经兼职。 它从诞生起就是黑灰产的一环,不存在"干净的跑分"。 坑二:出租收"租金"。 每天几十上百的"租金",代价可能是刑事立案。 坑三:出事就删聊天记录。 这既可能被推定为"明知",还可能涉嫌毁灭证据,弄巧成拙。
六、井朋:既懂侦查,又懂辩护的"前刑警"律师
井朋律师,北京市盈科(淄博)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、青工委主任。2011年至2022年,他在淄博公安系统从事刑侦工作长达11年。这段"前刑警"的经历,是他在刑事辩护中独特的优势:他清楚地知道办案机关会从哪个环节切入、会用什么证据去固定"明知"与"情节",因此能在辩护中反向找到证据链的薄弱点。现在,他只做刑事辩护、刑事控告,主攻网络犯罪与犯罪,从业15年,多次获评盈科刑事律师。在他看来,"跑分"类案件里,很多当事人并非天生想犯罪,只是被"兼职"两个字骗了——律师要做的,就是把这份"被利用"的客观状态,用证据还原给检察官看。
七、案例拆解:一起"跑分"帮信案,如何走到不起诉
案情:江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立案,后被移送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。他从事的正是替他人代收代付资金的"跑分"业务。
突破点:辩护的着力点在于斩断"明知"的推定链条。辩护人围绕江某参与跑分的时长、获利金额、上线对其的说法、是否存在明显异常的交易价格等展开论证,主张其主观上并未"明知"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;同时结合其情节轻微、认罪悔罪等从宽因素,争取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案件。
法条依据:本案的关键在两个点。其一,"明知"的认定——《高人民法院、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法释〔2019〕15号)第十一条列举了可以推定"明知"的情形,但其表述是"有相反证据的除外",即"明知"可以被推翻。其二,程序出口——《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百七十七条规定,对于犯罪情节轻微、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,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结果:终,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对江某作出不予起诉(不起诉)处理。他没有被贴上"罪犯"的标签。
淄博刑事辩护律师联系人:北京市盈科(淄博)律师事务所井朋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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